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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8-09 18:23美賢人力
各直屬管理局:
根據我(wǒ)局落實“不忘初心、牢記使命”主題教育的優化服務工(gōng)作要求,爲進一(yī)步增強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公平性,合理測算借款人家庭還款能力,支持中(zhōng)低收入家庭購買住房剛需及改善住房條件,結合《關于印發<海南(nán)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住房公積金業務操作規程>的通知(zhī)》(瓊公積金法〔2018〕90号)和《關于調整和規範部分(fēn)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(zhī)》(瓊公積金法〔2018〕175号)的有關規定,現将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能力計算标準補充優化如下(xià):
一(yī)、共同借款人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,可提供銀行打印的工(gōng)資(zī)對賬單、通過系統共享數據信息平台獲取的申報個人所得稅收入額,或經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認可的個人其他穩定收入的近6個月平均值,核定其月收入。
二、若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提供或獲取的個人工(gōng)資(zī)收入屬“實發工(gōng)資(zī)”的,核定其月收入可增加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,即“實發工(gōng)資(zī)”+“住房公積金月彙繳總額”。
三、本通知(zhī)自2019年11月1日起實施。
海南(nán)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
2019年10月25日
抄送:海南(nán)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(yuán)會,各處室,各受委托銀行。
(此件主動公開(kāi))
《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能力計算标準的通知(zhī)》解讀:
http://gjj.hainan.gov.cn/hngjj/zxjd/201910/1099720093744b52854486c0e9655c9c.shtml
來源網址:http://gjj.hainan.gov.cn/hngjj/ttxw/201910/daf771391dce44ef94ec5e955cd4663e.shtml